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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理事增补变更办法
依据《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章程》和第七次会员大会换届方案中对理事和常务理事资格的有关规定,为在第七届理事会期间有效规范团体会员增补成为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增补成为常务理事以及常务理事变更等,特制定本办法。
一、理事单位增补办法
1. 团体会员申请成为理事单位的条件
① 获得本协会团体会员资格一年以上,遵守协会章程。
② 经营家电相关产业时间3年以上,大家电生产企业在行业内排名前20位,小家电和零部件企业在该产品领域排名前10名,是各产品领域的排头兵企业,在行业内有一定代表性,或是上市公司。
③ 热心协会工作,积极参与本协会各项活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为行业和协会的发展献计献策。
④ 按时交纳会费。
2. 理事增补程序
① 会员向协会秘书处提出成为理事单位的书面申请,秘书处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② 协会秘书处将通过资格审核的候选名单提交至当年的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理事会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得三分之二(含)以上选票的会员可当选理事单位。
③ 协会秘书处在选举结束后,为新当选理事换发会员证。
④ 新当选的理事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推荐一名企业负责人参加理事会工作。
二、常务理事增补办法
1. 理事单位申请成为常务理事的条件
① 获得本协会理事单位资格一年以上。
② 推荐本单位一名负责人申请成为本协会常务理事,常务理事必须是企业的董事长、总裁(总经理)或副总裁(副总经理)。
③ 常务理事为个人人选,要求作风正派,关心协会发展,热心参与协会工作,能亲自参加常务理事会会议,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公共事务和行业活动,在行业中有较好的知名度和信誉,任期内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④ 经营家电相关产业时间3年以上,入会1年以上,家电主营业务销售额15亿元以上,是各产品领域内的排头兵企业,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大小家电及零部件企业各有一定的代表。对于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新的产品门类和新领域可适当放宽条件;
⑤ 按时交纳会费。
2. 常务理事增补程序
① 理事单位向协会秘书处提出成为常务理事的书面申请,秘书处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② 协会秘书处将通过资格审核的候选名单提交至当年的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理事会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得三分之二(含)以上选票的会员可当选常务理事。
③ 协会秘书处在选举结束后,为新当选常务理事单位换发会员证,并向常务理事本人颁发个人证书。
④ 新当选的常务理事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三、常务理事人选变更
1. 常务理事本人离职或离岗,或其他原因,由其所在单位提出变更常务理事人选的申请。
2. 常务理事变更程序
① 常务理事单位向协会秘书处提出常务理事人选变更的书面申请,并提出新的常务理事候选人,秘书处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
② 协会秘书处将变更候选人提交至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也可以通讯审议)。通过常务理事会投票表决,获得三分之二(含)以上选票的同意可当选为常务理事。
③ 协会秘书处在投票结束后,为新当选常务理事本人颁发个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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