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目前会员中心只对协会会员开放,不再接受个人注册,如有问题,请与会员部联系。
关于中国家电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2年中国家电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根据《中国家电科技进步奖奖励办法》、《中国家电科技进步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要求
本奖项只面向于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会员,奖项的申报范围包括单位和个人,接受单位统一组织的申报和个人申报。个人申报的需得到所在单位的同意。范围包括与家电技术有关的整机企业或核心零配件企业等。
二、报送申报材料
1、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填写说明的具体要求,组织填写申报书和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2、申报科技进步奖的有关信息可从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的官方网站www.cheaa.org下载,可下载的有关资料有:
(1)中国家电科技进步奖奖励办法;
(2)中国家电科技进步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3)中国家电科技进步奖申报书(2012年度);
(4)中国家电科技进步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三、申报书的填写
1、申报书是科技进步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按照科技进步奖申报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
2、申报科技进步奖需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如有专利,应当提供获得专利证明的材料。
3、各种新闻媒体的报道及个人信件不作为评价的证明。
4、项目申报书的主件不超过25页,附件不超过40页。其书面申报书应将主件和附件材料合订,不需要另加任何封面,装订成册,平整为佳。
5、项目申报书的主件电子版材料为word文件,请勿将基本情况表修改为jpg或pdf格式文件。可插入jpg格式图片,且每幅图片大小不超过140KB;附件电子版可以是PDF和JPG文件。
四、报送申报材料的要求
1、每个项目报送书面申报书(含附件)1份,首页必须有申报单位盖章,《主要完成人情况》表应有本人签字。
2、每个项目必须报送电子版(光盘)申报书(含附件),应根据申报书填写说明的要求按顺序排列,且与书面版本一致。
五、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2年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的书面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中国家用电器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它事项
1、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参加评审。
2、对经评审获奖项目将按《中国家电科技进步奖奖励办法》颁发证书并在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官方网站公布;对于无效申请和经评审未获奖项目不通知,申报资料不予退回。
3、中国家电科技进步奖评审结果将在2012年中国家用电器技术大会上公布,并举办颁奖仪式。请申报企业注意会议信息。
4、中国家用电器协会联络信息:
联系电话:010-51696595;51696560
传 真:010-51696621
联 系 人:窦艳伟 彭敏
联系地址:北京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80号通正大厦709室
邮政编码:10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