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目前会员中心只对协会会员开放,不再接受个人注册,如有问题,请与会员部联系。
承诺书
根据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协会已于2021年7月进行了协会所有收费项目的自查工作:我们的会费标准按照规定得到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通过,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在信用中国及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财务收支情况在每届的会员大会上向会员报告,自查结果并无违法违规收费现象。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我们郑重向会员、家电企业以及社会公众公开承诺:
一、 不会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二、 不会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三、 不会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四、 不会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取会员、收取会费;
五、 不会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六、 不会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七、 不会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八、 不会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九、 不会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十、 不会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十一、 不会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十二、 不会存在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的情况;
十三、 不会存在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的情况;
十四、 不会存在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的情况;
十五、 不会存在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的情况。
我们承诺所提供的服务和收费合法合规、透明公开,并愿意接受社会监督。
承诺单位:中国家用电器协会
日期: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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